中共中央印發《中國(country)共産黨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(do)條例》
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 近日,中共中央印發了(Got it)《中國(country)共産黨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(do)條例》(以(by)下簡稱《條例》),并發出(out)通知,要(want)求各地(land)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。
通知指出(out),黨的(of)十八大(big)以(by)來(Come),以(by)習近平同志爲(for)核心的(of)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、加強機關黨的(of)建設作(do)出(out)一(one)系列重要(want)部署。根據新的(of)形勢、任務和(and)要(want)求,黨中央對2010年6月印發的(of)《中國(country)共産黨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(do)條例》予以(by)修訂。
通知強調,這(this)次修訂的(of)《條例》,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(of)十九大(big)和(and)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,堅持以(by)黨章爲(for)根本依據,對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(do)作(do)出(out)全面規範,是(yes)新時(hour)代機關黨的(of)建設的(of)基本遵循。《條例》的(of)修訂和(and)實施,對于(At)全面提高機關黨的(of)建設質量,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(do)用(use),推動機關治理和(and)各項事業發展,爲(for)堅持和(and)完善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制度、推進國(country)家治理體系和(and)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,具有重要(want)意義。
通知要(want)求,各級黨委(黨組)要(want)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把機關黨的(of)建設擺在(exist)重要(want)位置來(Come)抓,推動機關黨的(of)建設始終走在(exist)前、作(do)表率。要(want)認真抓好《條例》學習宣傳和(and)貫徹落實,使各級機關黨組織和(and)黨員、幹部特别是(yes)黨員領導幹部深入領會《條例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條例》内容,嚴格遵守和(and)執行《條例》規定。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要(want)加強對所屬機關黨的(of)工作(do)的(of)統一(one)領導,指導督促各單位黨組(黨委)落實機關黨的(of)建設主體責任。中央組織部要(want)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指導,确保《條例》各項規定得到(arrive)有效貫徹落實。各地(land)區各部門在(exist)執行《條例》中的(of)重要(want)情況和(and)建議,要(want)及時(hour)報告黨中央。
《條例》全文如下。
中國(country)共産黨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(do)條例
(2010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 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發布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修訂)
第一(one)章 總 則
第一(one)條 爲(for)了(Got it)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貫徹落實新時(hour)代黨的(of)建設總要(want)求和(and)新時(hour)代黨的(of)組織路線,堅持和(and)完善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制度、推進國(country)家治理體系和(and)治理能力現代化,切實加強和(and)改進機關黨的(of)工作(do),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作(do)用(use),推動機關治理和(and)各項事業發展,根據《中國(country)共産黨章程》和(and)有關黨内法規,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在(exist)上(superior)級黨的(of)委員會或者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和(and)本單位黨組(黨委)(包括不(No)設黨組、黨委的(of)單位領導班子,下同)領導下,協助本單位負責人(people)完成任務,改進工作(do),對包括本單位負責人(people)在(exist)内的(of)每個(indivual)黨員進行教育、管理、監督,不(No)領導本單位業務工作(do)。
第三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必須高舉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偉大(big)旗幟,以(by)馬克思列甯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(indivual)代表”重要(want)思想、科學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堅持黨的(of)基本理論、基本路線、基本方略,增強“四個(indivual)意識”、堅定“四個(indivual)自信”、做到(arrive)“兩個(indivual)維護”,以(by)黨的(of)政治建設爲(for)統領,以(by)提升組織力爲(for)重點,以(by)黨支部建設爲(for)基礎,全面提高機關黨的(of)建設質量,在(exist)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(superior)作(do)表率,在(exist)始終同以(by)習近平同志爲(for)核心的(of)黨中央保持高度一(one)緻上(superior)作(do)表率,在(exist)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上(superior)作(do)表率,建設讓黨中央放心、讓人(people)民群衆滿意的(of)模範機關,促進本單位各項工作(do)任務的(of)完成。
第四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(do)應當遵循以(by)下原則:
(一(one))堅持和(and)加強黨的(of)全面領導,旗幟鮮明講政治,把政治标準、政治要(want)求貫徹到(arrive)工作(do)全過程和(and)事業發展各方面;
(二)堅持黨要(want)管黨、全面從嚴治黨,抓住“關鍵少數”、管好“絕大(big)多數”,始終保持黨的(of)先進性和(and)純潔性;
(三)堅持圍繞中心、建設隊伍、服務群衆,推動黨建工作(do)與業務工作(do)深度融合、相互促進;
(四)堅持以(by)上(superior)率下,發揮領導機關和(and)領導幹部示範引領作(do)用(use);
(五)堅持繼承和(and)創新相結合,增強機關黨建工作(do)實效。
第二章 組織設置
第五條 機關黨員100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,設立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。黨員不(No)足100人(people)的(of),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,經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批準,也可以(by)設立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。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(big)會或者黨員代表大(big)會選舉産生(born),每屆任期一(one)般爲(for)5年。
機關黨的(of)代表大(big)會代表實行任期制。
第六條 機關黨員50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、100人(people)以(by)下的(of),設立黨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。黨員不(No)足50人(people)的(of),因工作(do)需要(want),經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批準,也可以(by)設立黨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。黨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(big)會選舉産生(born),每屆任期一(one)般爲(for)3年。
第七條 機關正式黨員3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,成立黨支部。正式黨員7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黨支部,設立支部委員會;正式黨員不(No)足7人(people)的(of)黨支部,設1名書記,必要(want)時(hour)可以(by)設1名副書記。黨的(of)支部委員會和(and)不(No)設支部委員會的(of)支部書記、副書記,每屆任期一(one)般爲(for)3年。
第八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應當嚴格執行任期制度,任期屆滿按期進行換屆選舉。書記、副書記選舉産生(born)後,報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批準。
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和(and)不(No)設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的(of)書記,應當由本單位黨員負責人(people)擔任。黨員人(people)數和(and)直屬單位較多的(of)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,設專職副書記。黨支部書記原則上(superior)由本單位黨員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擔任。書記、副書記在(exist)任期内職務變動,應當征得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同意。
第九條 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應當設立機關黨的(of)紀律檢查委員會。機關黨的(of)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由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副書記擔任。機關黨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和(and)支部委員會設立紀律檢查委員。
機關黨的(of)紀律檢查委員會在(exist)同級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和(and)上(superior)級機關紀檢監察工作(do)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(do),接受派駐紀檢監察組的(of)業務指導和(and)監督檢查。
第三章 基本職責
第十條 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(含不(No)設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、支部委員會)的(of)基本職責是(yes):
(一(one))深入學習和(and)貫徹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堅持和(and)落實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、基本制度、重要(want)制度,宣傳和(and)執行黨的(of)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宣傳和(and)執行黨中央、黨的(of)上(superior)級組織和(and)本組織的(of)決議,充分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(do)用(use)和(and)黨員先鋒模範作(do)用(use),積極創先争優,團結、組織黨内外幹部和(and)群衆,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(of)任務。
(二)推進“兩學一(one)做”學習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黨的(of)創新理論,學習黨的(of)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(and)決議,學習黨的(of)基本知識和(and)黨史、新中國(country)史、改革開放史,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和(and)國(country)家法律法規,學習業務知識和(and)經濟、政治、文化、社會、生(born)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識。
(三)對黨員進行教育、管理、監督和(and)服務,嚴格黨的(of)組織生(born)活,維護和(and)執行黨的(of)紀律,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,保障黨員權利不(No)受侵犯。監督黨員幹部和(and)其他(he)任何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嚴格遵守國(country)家法律法規,加強黨風廉政建設,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爲(for)作(do)鬥争。
(四)密切聯系群衆,經常了(Got it)解群衆對黨員、黨的(of)工作(do)的(of)批評和(and)意見,了(Got it)解群衆訴求,維護群衆正當權利和(and)利益。
(五)對要(want)求入黨的(of)積極分子進行教育、培養和(and)考察,做好發展黨員工作(do)。
(六)做好思想政治工作(do)和(and)意識形态工作(do),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,培育和(and)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
(七)協助黨組(黨委)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(and)群團組織的(of)幹部;配合組織人(people)事部門對機關領導幹部進行考察、考核和(and)民主評議,對機關幹部的(of)選拔任用(use)和(and)獎懲提出(out)意見。
(八)領導機關工會、共青團、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,支持這(this)些組織依照各自的(of)章程獨立負責地(land)開展工作(do)。
(九)按照黨組織的(of)隸屬關系,領導直屬單位黨的(of)工作(do)。
第十一(one)條 機關黨的(of)紀律檢查委員會的(of)職責是(yes)監督、執紀、問責,主要(want)包括:
(一(one))維護黨章和(and)其他(he)黨内法規,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(of)教育,作(do)出(out)關于(At)維護黨紀的(of)決定。
(二)檢查黨組織和(and)黨員貫徹執行黨的(of)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(and)決議的(of)情況,對黨組織和(and)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、行使權力進行監督。
(三)協助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、加強黨風建設和(and)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(do)。
(四)受理處置黨員群衆檢舉舉報,開展談話提醒、約談函詢。
(五)按照有關規定,檢查、處理黨組織和(and)黨員違反黨章和(and)其他(he)黨内法規的(of)案件,決定或者取消對這(this)些案件中的(of)黨員的(of)處分;進行問責或者提出(out)責任追究的(of)建議。
(六)受理黨員控告和(and)申訴;保障黨員權利。
第四章 黨的(of)政治建設
第十二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必須把黨的(of)政治建設擺在(exist)首位,落實黨的(of)政治建設責任,推動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機關彰顯政治屬性,在(exist)加強黨的(of)政治建設上(superior)帶好頭、作(do)示範。
第十三條 堅持以(by)黨的(of)創新理論武裝頭腦,引導黨員、幹部學深悟透、融會貫通、真信笃行,自覺做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(of)堅定信仰者、忠實實踐者。把不(No)忘初心、牢記使命作(do)爲(for)加強黨的(of)建設的(of)永恒課題和(and)全體黨員、幹部的(of)終身課題,形成長效機制,錘煉黨員、幹部忠誠幹淨擔當的(of)政治品格。發揮領導幹部領學促學作(do)用(use),提高黨員、幹部運用(use)黨的(of)創新理論指導實踐、推動工作(do)的(of)能力。有計劃地(land)對年輕幹部進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。
第十四條 堅持黨的(of)政治領導,教育引導黨員、幹部堅決做到(arrive)“兩個(indivual)維護”,在(exist)思想上(superior)政治上(superior)行動上(superior)同以(by)習近平同志爲(for)核心的(of)黨中央保持高度一(one)緻。嚴明黨的(of)政治紀律和(and)政治規矩,嚴肅黨内政治生(born)活,發展積極健康的(of)黨内政治文化。加強對黨忠誠教育,落實“四個(indivual)服從”,嚴格執行重大(big)事項請示報告制度。
第十五條 提高政治能力,強化政治擔當,強化制度執行力,推動黨的(of)主張和(and)決策部署轉化爲(for)本單位本領域的(of)政策法規、制度措施,提升治理效能。發揚鬥争精神,有效防範化解風險。堅持全心全意爲(for)人(people)民服務的(of)根本宗旨,貫徹黨的(of)群衆路線,完善黨員、幹部聯系群衆制度,爲(for)群衆辦實事、解難事。
第十六條 堅決反對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、享樂主義和(and)奢靡之風,教育引導黨員、幹部堅持實事求是(yes)的(of)思想路線,樹立正确政績觀,把對上(superior)負責和(and)對下負責一(one)緻起來(Come),轉變作(do)風,真抓實幹。
第十七條 圍繞黨和(and)國(country)家重要(want)工作(do)部署以(by)及本單位業務工作(do),針對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思想情況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(do)。對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進行政治理論教育,愛國(country)主義、集體主義、社會主義教育,形勢政策教育,紀律和(and)廉政教育,政治品德、職業道德、社會公德、家庭美德教育,引導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弘揚優良傳統作(do)風,保持爲(for)民務實清廉的(of)政治本色。将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,增強思想政治工作(do)實效。定期向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和(and)本單位黨組(黨委)彙報機關思想政治工作(do)情況,提出(out)改進工作(do)的(of)意見和(and)建議。
第五章 黨員隊伍建設
第十八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應當堅持集中教育和(and)經常性教育相結合、組織培訓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自學相結合,提高機關黨員學習教育的(of)針對性和(and)實效性。組織黨員和(and)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。組織黨員認真參加黨内集中學習教育。落實黨員領導幹部講黨課制度。
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黨的(of)組織生(born)活制度,确保黨的(of)組織生(born)活經常、認真、嚴肅。開好民主生(born)活會和(and)組織生(born)活會,認真開展批評和(and)自我(I)批評。經常分析黨員思想狀況,提高“三會一(one)課”質量,落實談心談話、民主評議黨員和(and)主題黨日等制度,完善重溫入黨誓詞、入黨志願書等活動。黨員領導幹部應當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(born)活,推動所在(exist)黨支部建設成爲(for)先進黨支部。穩妥有序處置不(No)合格黨員。
第二十條 做好黨員服務工作(do),建立健全黨内關懷幫扶長效機制。關心黨員思想、學習、工作(do)和(and)生(born)活,了(Got it)解黨員需求,及時(hour)反映涉及黨員切身利益的(of)重要(want)情況。關心關愛因公殉職、犧牲黨員的(of)家庭和(and)因公傷殘黨員。認真做好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、流動黨員的(of)服務工作(do),爲(for)生(born)活困難黨員提供幫助。
第二十一(one)條 組織開展創建黨員先鋒崗、争當服務群衆标兵、黨員承諾踐諾等活動,鼓勵黨員到(arrive)社區爲(for)群衆服務,引導和(and)激勵黨員帶頭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、做好本職工作(do)、完成急難險重任務,帶動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建功新時(hour)代、争創新業績。
第二十二條 堅持把政治标準放在(exist)首位,按照控制總量、優化結構、提高質量、發揮作(do)用(use)的(of)總要(want)求和(and)有關規定發展黨員,嚴格發展程序,嚴肅工作(do)紀律。
第六章 黨内民主和(and)監督
第二十三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,加強機關黨内基層民主建設,切實推進黨内民主,充分發揮機關基層黨組織和(and)廣大(big)黨員的(of)積極性、主動性、創造性,堅決維護黨的(of)集中統一(one)。
第二十四條 堅持集體領導制度,凡屬重要(want)事項都應當按照集體領導、民主集中、個(indivual)别醞釀、會議決定的(of)原則,由集體讨論、按少數服從多數作(do)出(out)決定。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人(people)應當帶頭發揚民主,自覺接受黨員監督。
第二十五條 尊重黨員主體地(land)位,保障黨員民主權利,落實機關黨員知情權、參與權、選舉權、監督權。推進黨務公開,健全黨内情況通報制度、情況反映制度,暢通黨員參與讨論黨内事務的(of)途徑,拓寬黨員表達意見渠道。機關基層黨組織讨論決定重要(want)事項前,應當充分聽取黨員的(of)意見。
第二十六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員特别是(yes)黨員領導幹部的(of)日常監督,保證黨員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、嚴格遵守和(and)執行制度、做到(arrive)忠誠幹淨擔當,維護黨的(of)團結和(and)統一(one),增強黨組織的(of)創造力、凝聚力、戰鬥力。
(一(one))定期檢查、通報黨員參加組織生(born)活的(of)情況,向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報告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(born)活的(of)情況;
(二)督促開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(born)活會,加強對本單位内設機構和(and)直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(born)活會的(of)指導;
(三)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列席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(born)活會和(and)黨組(黨委)以(by)及本單位負責人(people)召開的(of)有關會議;
(四)了(Got it)解并掌握機關黨員以(by)及領導幹部的(of)思想、作(do)風和(and)工作(do)情況,及時(hour)向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和(and)本單位黨組(黨委)反映;
(五)了(Got it)解黨員、幹部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措施情況,發現問題及時(hour)向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和(and)本單位黨組(黨委)報告;
(六)每年至少召開1次機關黨員幹部大(big)會,聽取本單位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通報工作(do)情況;
(七)做好群衆來(Come)信來(Come)訪工作(do);
(八)支持黨員行使監督權利,履行監督義務,防止各種形式的(of)打擊報複。
第二十七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應當對黨員、幹部平時(hour)多過問、多提醒,及時(hour)發現和(and)糾正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問題嚴重的(of)向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報告。對違犯黨紀的(of)黨組織和(and)黨員依規依紀恰當予以(by)處理。
第七章 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隊伍建設
第二十八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根據工作(do)需要(want),本着有利于(At)加強黨的(of)工作(do)和(and)精幹高效的(of)原則,設置辦事機構,配備必要(want)的(of)工作(do)人(people)員。
第二十九條 堅持把黨務工作(do)崗位作(do)爲(for)培養鍛煉幹部的(of)重要(want)平台,注重選拔政治強、業務精、作(do)風好的(of)幹部專兼職從事黨務工作(do),建設一(one)支高素質專業化的(of)機關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隊伍。
第三十條 機關專職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的(of)配備,一(one)般占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總數的(of)1%至2%。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較少的(of)單位,應當保證有專人(people)負責。機關黨建任務較重、工作(do)力量不(No)足的(of)單位,應當适當增加人(people)員。機關專職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的(of)編制,列入機關行政編制。
第三十一(one)條 按照守信念、講奉獻、有本領、重品行的(of)要(want)求,加強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。以(by)明确責任、考核監督、保障服務爲(for)重點,加強對機關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的(of)管理。定期安排機關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特别是(yes)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人(people)輪訓。對新任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人(people)進行任職培訓。
第三十二條 有計劃地(land)安排機關專職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與行政、業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之間的(of)雙向交流。把兼職的(of)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開展黨務工作(do)情況作(do)爲(for)幹部年度考核和(and)評優評先的(of)重要(want)參考。及時(hour)發現、表彰和(and)宣傳機關黨務工作(do)人(people)員中的(of)先進典型。
第八章 領導和(and)保障
第三十三條 機關黨建工作(do)在(exist)各級黨委領導下,由同級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統一(one)領導、單位黨組(黨委)具體領導和(and)管理,有關部門各負其責、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(do)合力。
第三十四條 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統一(one)領導所屬機關黨的(of)工作(do),指導督促各單位黨組(黨委)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。定期對各單位黨組(黨委)、機關基層黨組織、黨員領導幹部落實機關黨建工作(do)責任制、機關黨建重點工作(do)和(and)重要(want)制度情況進行督查,及時(hour)向同級黨委報告有關情況。
機關紀檢監察工作(do)委員會作(do)爲(for)同級紀委監委的(of)派出(out)機構,在(exist)同級紀委監委、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雙重領導下,領導各單位機關黨的(of)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(do)。
第三十五條 黨組(黨委)領導機關和(and)直屬單位黨組織的(of)工作(do),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。
黨組(黨委)應當定期研究機關黨建工作(do),督促落實各項任務。通過機關基層黨組織了(Got it)解機關工作(do)人(people)員的(of)思想情況,以(by)及對重要(want)決策和(and)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(of)反映和(and)意見,支持機關基層黨組織對黨員特别是(yes)黨員領導幹部進行監督。建立健全黨建工作(do)制度體系,加強黨建工作(do)保障。
黨組(黨委)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履行第一(one)責任人(people)職責,其他(he)成員按照“一(one)崗雙責”要(want)求抓好職責範圍内黨建工作(do)。黨組(黨委)每年在(exist)本單位一(one)定範圍内通報抓機關黨建工作(do)情況、接受評議。
第三十六條 對黨組織關系實行屬地(land)管理的(of)下級單位黨建工作(do),黨組(黨委)應當加強與其所在(exist)地(land)黨委的(of)溝通配合,及時(hour)研究解決重要(want)問題。
對歸口領導或者管理的(of)單位黨建工作(do),黨組(黨委)應當加強監督指導,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相關責任。
第三十七條 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(含不(No)設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、支部委員會)的(of)設置調整、換屆、委員會組成以(by)及機關黨的(of)紀律檢查委員會的(of)組成,書記、副書記的(of)任免等,經黨組(黨委)讨論決定後,報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審批。
機關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審批預備黨員或者預備黨員轉正,應當提前報黨組(黨委)讨論決定。機關不(No)設黨的(of)基層委員會的(of)總支部委員會、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或者讨論預備黨員轉正,應當經黨組(黨委)審核把關後,報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審批。
黨組(黨委)按照幹部管理權限,讨論決定處分黨員有關事項,在(exist)作(do)出(out)黨紀處分決定前應當與派駐紀檢監察組交換意見。處分決定生(born)效後,有關處分決定和(and)材料應當按照要(want)求報機關紀檢監察工作(do)委員會備案。
第三十八條 落實機關黨建責任、加強機關黨建工作(do)情況應當納入各單位領導班子以(by)及領導幹部考核内容。地(land)方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聽取1次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的(of)工作(do)彙報。
第三十九條 開展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(do)。按照有關規定,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書記每年向同級黨委述職,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每年向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述職,接受評議考核。
第四十條 機關基層黨組織開展活動,所需财政資金列入本單位部門預算,保障“三會一(one)課”、主題黨日、黨員和(and)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、學習調研等需要(want)。黨費主要(want)作(do)爲(for)黨員教育經費的(of)補充。
第九章 附 則
第四十一(one)條 本條例适用(use)于(At)縣級以(by)上(superior)各級黨的(of)機關、人(people)大(big)機關、行政機關、政協機關、監察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以(by)及群團機關的(of)黨組織。黨組織關系在(exist)黨的(of)機關工作(do)委員會的(of)其他(he)單位的(of)基層黨組織參照本條例執行,另有規定的(of)從其規定。
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。
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《 人(people)民日報 》( 2020年01月06日 01 版)
(責編:段晨茜、闫妍)